1921年7月23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举行,出席代表12人,代表党员50多人,会议在最后一天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
大会的主要议程有三项。一是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这是党的历史上关于党的建设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纲领》共十五条,确定了党的名称、奋斗目标、基本政策、提出了发展党员、建立地方和中央机构等组织制度,兼有党纲和党章的内容,是党的第一个正式文献。二是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对今后党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决定以主要精力建立工会组织,指导工人运动和做好宣传工作,并要求与其他政党关系上保持独立政策,强调与第三国际建立紧密关系。三是鉴于全国党员人数少、地方组织尚不健全,暂不成立中央委员会,决定通过选举产生中央领导机构,选举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为宣传主任,建立三人组成的中央局。
中共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犹如一轮红日在东方冉冉升起,照亮了中国革命的前程。这是近代中国社会进步和革命发展的客观要求,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深刻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