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成功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须核减招录计划数,直至该职位取消。
至11月17日16:00缴费截止,共有4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现根据上述规定,进行相应核减或取消,公布如下:
苏州市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