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部分机关、社区党组织开展“共建堡垒、服务群众”试点工作的意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4-06-30 点击量:2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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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委,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党委:
为了全面提升机关和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把机关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经研究,决定组织部分机关党组织与平江、沧浪、金阊区所辖的社区党组织围绕“共建堡垒、服务群众”这一主题开展结对共建的试点工作。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机关和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根本,以创建文明机关和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为动力,以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纽带,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拓展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域,不断加强社区党组织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实现“两个率先”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共同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1.发挥优势,互帮互助。机关党组织要积极发挥党建工作资源比较丰富的优势,通过加强与社区党组织之间的学习和工作交流,帮助社区党组织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建好活动阵地等方面有新的突破。社区党组织要积极为机关党组织创新党员活动方式,丰富“三会一课”内容,促进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机关或社区所属的活动设施、活动阵地,有条件的应主动向结对方开放,实现资源共享。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机制。机关和社区党组织在学习和借鉴彼此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结对共建活动的需要,试行下列工作制度:(1)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机关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落实结对共建活动计划。(2)定期交流制度。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根据双方制定的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工作交流。(3)共建活动记录考核制度。每次活动后,双方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共建活动记录,上级党组织适时进行检查。
3.拓展活动内容,增强共建活力。结对共建活动要紧紧围绕创建文明机关和社区党建示范点工作展开,具体内容由结对党组织之间根据工作任务共同商定,每年组织党员开展共建活动一般不少于2次。机关党组织要积极组织机关党员深入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帮助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解决实际问题,树立“服务型”、“阳光型”党政机关的形象。要号召机关在职党员从“交一个居民朋友、为社区办一件实事”做起,努力倡导“服务群众、奉献社区”的意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此来带动社区党员参与社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大力支持和鼓励社区党员、群众为加强机关工作和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出点子、提建议,不断提高机关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组织实施
试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级机关工委牵头抓总,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区委组织部以及社区所在的街道党(工)委负责具体落实和日常管理。
机关党组织每年向市级机关工委汇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各区委组织部每年向市委组织部汇报一次活动开展的实施情况。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将会同相关区委组织部适时组织督查。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试点机关的党组(党委)和相关区委组织部要充分发挥指导职能,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试点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结对双方要将共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党的建设年度目标,明确一名负责人主抓,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活动的安排,以保证结对共建活动的有序开展。
2.结合实际,扎实工作。结对双方要本着“双向服务、协商量力、资源共享、联手共建”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大胆创设新颖有效的活动内容和载体,努力为社区和机关党建工作打造新品牌、营造新亮点。
3.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要注意发现和积极培育结对共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结对共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附:结对共建试点单位名单。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4年6月30日
结对共建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 机关党组织名称 社区党组织名称
1 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 金阊区留园街道新庄新村社区党总支
2 苏州市委组织部机关党总支 沧浪区吴门桥街道湄长社区党委
3 苏州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 金阊区石路街道信记社区党总支
4 苏州市级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 金阊区石路街道彩香一村南区社区党委
5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平江区平江路街道拙政园社区党总支
6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金阊区彩香街道虹桥社区党支部
7 苏州市发展计划委机关党委 金阊区彩香街道三元一村社区党支部
8 苏州市教育局机关党总支 平江区娄门街道相门社区党委
9 苏州市公安局机关党委 沧浪区南门街道西美社区党委
10 苏州市民政局机关党委 平江区娄门街道娄江社区党总支
11 苏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 沧浪区双塔街道大公园社区党委
12 苏州市人事局机关党委 平江区桃花坞街道通和社区党总支
13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 沧浪区双塔街道锦帆路社区党委
14 苏州市交通局机关党委 平江区桃花坞街道养育巷社区党总支
15 苏州市总工会机关党委 沧浪区双塔街道沧浪亭社区党委
16 苏州市国税局机关党委 金阊区石路街道彩香一村四区社区党总支
17 苏州市地税局机关党委 平江区观前街道玄妙观社区党总支
18 苏州市国家安全局机关党委 沧浪区双塔街道百步街社区党委
19 苏州工商局机关党委 沧浪区胥江街道金桥社区党总支